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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心视野下预审职能再思考
作者姓名:张蕾  钟夏
作者单位:铁道警察学院,河南郑州45005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河北廊坊065000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刑事司法语境下我国预审制度的发展方向研究”(立项编号:2017-ZZJH-41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预审具有监督制约、补充侦查、人权保障、诉讼准备的本体职能,但当前预审工作存在的不足或将成为法治进步的掣肘。因此,对预审的应然职能进行研判,使之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基调,不仅是作为刑事诉讼程序重要环节的预审的自身诉求,也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产生巨大助力。因此,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理念,维护和完善预审应然具有的职能,并在公安机关内部建立适切的预审职能架构,对公安机关刑侦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关 键 词:以审判为中心  预审  预审职能  刑事诉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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