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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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苏发改规发[2022]1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1081号),规范公证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和公证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江苏省公证条例》和《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们对《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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