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常识》课教学中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 |
| |
作者姓名: | 王在勇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北镇中学 |
| |
摘 要: | 几年来,我们在《法律常识》课教学中,为达到知法守法的教学目的,使学生做到知行统一,在课堂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注意利用“第二课堂”(即课外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由知法到守法的转化。具体做法是: 一、请司法部门作报告。“行家”作报告,既能使学生及时了解全国的和当地的法制建设情况,增强学习法律常识的社会责任感,又能帮助消除学生中存在的“我不犯法,学不学法律没啥”的糊涂观念,提高学习法律的自觉性。这种活动每学年度两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