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组织代表对“一府两院”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分组监督,是2008年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为强化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强化工作绩效监督、强化重点难点问题监督而探索开启的一条新渠道。通过这样一种“一对一”监督的方式,既可以整合代表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又可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从实际效果看,代表分组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落实解决,同时也使全市人民得到了更多更大的实惠,践行了监督为民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