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后按揭房屋的灭失与其物保责任的消灭——汶川大地震的物权法之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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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龙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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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按揭"制度中的物保实质上就是抵押权.汶川大地震造成大量按揭房屋的灭失,该房屋之上的"抵押权"当然消灭,但原房屋所附之土地使用权抵押应继续存续.在该房屋"抵押权"消灭后,其不会存在保险金但会有赔偿金这一代位物形式;依据风险负担的规则,也会发生就拆迁房屋之补偿金的物上代位问题,而国家发放的救济金不是该物保的代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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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震 按揭 抵押权 物上代位性 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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