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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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黎永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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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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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中心,是保证正确处理案件的基础。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有效地运作举证、质证、认证,就是本篇所要探讨的中心。在举证时,不仅要使当事人明白“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意义,法官还要引导当事人进行有效举证;在质证中,以法质证与以证质证相结合,有利于法官在认证时去其糟粕而取其精华,坚持“──证──质──认”与分段认证合理使用,使民事审判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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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 运作 质证 |
文章编号: | 1009-7759(2001)02-0060-03 |
修稿时间: | 200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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