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司内部权力监督与监事会的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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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凡.完善公司内部权力监督与监事会的设立[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2):5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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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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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侨大学法律系 福建泉州36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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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国公司的内部监督体系中均包括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监督、股东对董事(会)的监督及董事会内部的自我监督三个层次,但实践中这三个监控主体对经营者的权力制衡均存在明显的局限性。而作为董事会外专司监督权的公司常设机关——监事会,恰恰以其功能上的优越性有效克服了上述三者的弱点,并为现代公司的发展提供微观上的保障。为此,设立一个独立的、足以与董事会权力抗衡的公司监事会,是完善现代公司内部权力监督中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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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力监督 监事会 股东大会 股东 董事会 |
文章编号: | 1009-7759(2003)02-0057-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12月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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