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合作:培养高素质警务人才重要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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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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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浙江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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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坚持三个面向,提升两种能力,努力构建国内一流侦查人才培养综合体系”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JG20180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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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简称四十条)明确提出: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深融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包括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强化科教协同育人、深化国际合作育人、深化协同育人重点领域改革。(1)这是我国高等人才培养内涵式发展的改革需求,更是新时代社会实践对高素质专门人才的迫切呼唤。这种协同育人新机制在公安高校体现为四个合作,即校局合作、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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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协同育人 合作育人 四个合作 校企合作 校校合作 人才培养能力 公安高校 校局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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