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类遗传标记鉴定无父母参与的祖孙关系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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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居晓斌,叶琴,崔鹤,潘猛,周惠英.多类遗传标记鉴定无父母参与的祖孙关系1例[J].法医学杂志,2020(3):427-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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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居晓斌 叶琴 崔鹤 潘猛 周惠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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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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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例1.1简要案情王某等4人携带一男孩要求鉴定,自述孩子(王小某)需要申报户口,因孩子父母均已意外身亡,无法提供孩子父母样本,由王某委托对爷爷(王某)、奶奶(张某)、外公(李某)、外婆(范某)与孩子(王小某)之间是否存在祖孙亲缘关系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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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遗传学 亲子鉴定 祖孙关系 家系重建法 ITO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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