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若干条文的理解与适用(第三讲 面部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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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文涛 朱广友 范利华 程亦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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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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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面部软组织损伤1.1面部软组织创《人体轻微伤的鉴定》第3.4条、《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十四条,都是关于面部软组织创的规定。面部软组织创的性质、长度对于损伤程度的鉴定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对于软组织创的检验进行规范。1.1.1面部软组织创的检验在观察创口时,应当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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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体损伤程度 鉴定标准 面部损伤 面部软组织 软组织损伤 适用 条文 轻微伤 |
文章编号: | 1004-5619(2006)03-0239-03 |
修稿时间: | 2006-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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