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自诉案件的几个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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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丽华.论刑事自诉案件的几个相关问题[J].当代法学,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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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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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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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自诉案作范围的思考自诉案件的范围,不仅关系着被害人的控告权、起诉权的行使,也涉及到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职能管辖权的划分与行使。只有三机关之间分工明确,才能更好地发挥它们的职能作用,保证案件的正确及时处理。因此在探讨自诉案件时首先须明确自诉案件的范围。自诉案件范围的确定,应有一个基本的标准:即原被告明确;因果关系清楚;情节简单;犯罪性质不严重;原告起诉能够向法庭提供充分的证据。按照这样的标准,《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又称亲告乃论案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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