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问题的询问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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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两区合并后,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可否合并,待届满时再重新确定问:经国务院批准,我省某市部分市辖区、县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其中某市太平区撤销,其行政区域划归道外区管辖。太平区划归该市道外区后,新的道外区有关人大选举工作,我们提出如下意见:将原道外区和原太平区人大代表数相加,代表资格保留到届满;原两个区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合并组成新的道外区人大常委会(调整后名额略有突破);新的道外区人民代表大会届次不变;区划调整后的道外区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虽有突破,但只作为暂时过渡,待2007年区人大换届时,再重新确定。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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