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水资源合作是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的五大优先领域之一,也是保护中国水资源开发权利,把握中南半岛地区关系发展主动权,重构水资源合作新格局及实施河海战略的关键一步。2016年3月,在中国牺牲自身利益援助下湄公河国家补水后,仍受到部分国家与国际舆论的诟病。本文从补水事件与国际舆情切入,分析域内外各利益体的意图、行为模式与地区内缺少有效水资源合作机制的现象,并探讨在澜湄合作机制下建立水资源合作机制的紧迫性与必要性,最后提出中国在建设水资源合作机制过程中,要从理念、内涵、机制、国际合作、舆论宣传与互信建设等方面着手,打造新型水合作复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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