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地方立法的探索 |
| |
作者姓名: | 纪荣荣 |
| |
作者单位: |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
| |
摘 要: | 正"安徽省立法中就重点规范明确一类事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而对其他类事项——人大常委会讨论可以作出决定的事项和讨论而不作出决定的事项则不再作出规范,突出了应当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突出了重点,也便于操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地方立法方面,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勇于突破,大胆创新,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