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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村的义务普法人
作者姓名:杨波
摘    要:正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红岩学校教师娄必焱自2003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以来,经常利用节假日回家乡金桥镇青山村的机会,向村民们义务讲解法律知识。在金桥镇的田间地头或农户家里,在建筑工地或村委会办公楼前,娄必焱认真细致地向村民们宣传法律知识,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他还采取"法治讲座"的方式,专题宣讲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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