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安督察工作中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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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桂良宝 周琪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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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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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督察制度的施行,督察警种的出现,标志着公安队伍建设在法律化、制度化轨道上又迈出了新的一步。警务督察作为促进各级公安机关党委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正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但是,在当前督察工作中,也存在着三个突出问题:一是督察思路难拓展。督察的职责在1997年6月20日颁布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中被明确为十个方面,其中包括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刑事案件的侦查、查处治安案件、办理户口、出入境手续等,内容覆盖了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但从目前的督察实践看,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存在着,或把主要精力投入编写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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