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我国实践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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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玲梅.简论我国实践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J].法制与社会,20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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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玲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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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汕头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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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出于对保证国际民商事关系的顺畅及商业便利等思考,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较早地得以体现。但是在立法上它仍缺乏必要的系统性,使用自由裁量方法标准过于模糊,自由裁量与规则推定相结合的方法上没有一般性。本文指出我国必须确立预设法律选择规则为主、法官自由裁量为辅的模式,也必须为法官的自由裁量设定确定的条件与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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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最密切联系 法律选择 自由裁量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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