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优惠政策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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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8月1日起,对房地产市场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实行减免政策。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3个方面:第一,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对行业、行政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第二,对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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