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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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晶.试述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J].仲裁与法律,2005(1):6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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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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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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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领域历来就是学者们见仁见智的阵地。他们围绕着“所在地理论”和近些年兴起的“非当地化理论”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论战,如何正确处理传统的“所在地理论”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关系是论争的问题之一。本文围绕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论述,通过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演进的分析,指出仲裁程序适用仲裁地法仍是当今各国普遍采用的做法,但是“仲裁程序适用仲裁地法”的理论基础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它不再墨守“传统所在地理论”的陈规,而是注入了新内容的“现代所在地理论”。这个理论吸收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中的合理成分,是对传统理论的扬弃,二者相辅相成,而不是互相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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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仲裁地法 法律适用 国际商事仲裁制度 传统理论 论战 当地化 演进 正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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