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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
引用本文:陈晶.试述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J].仲裁与法律,2005(1):63-71.
作者姓名:陈晶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
摘    要: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领域历来就是学者们见仁见智的阵地。他们围绕着“所在地理论”和近些年兴起的“非当地化理论”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论战,如何正确处理传统的“所在地理论”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关系是论争的问题之一。本文围绕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论述,通过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演进的分析,指出仲裁程序适用仲裁地法仍是当今各国普遍采用的做法,但是“仲裁程序适用仲裁地法”的理论基础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它不再墨守“传统所在地理论”的陈规,而是注入了新内容的“现代所在地理论”。这个理论吸收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中的合理成分,是对传统理论的扬弃,二者相辅相成,而不是互相否定。

关 键 词: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仲裁地法  法律适用  国际商事仲裁制度  传统理论  论战  当地化  演进  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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