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讯问笔录断片式叙述的不确定因素之实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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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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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四川,泸州,6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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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案件讯问笔录断片式叙述的不确定因素体现在三个方面:笔录文本具有讯问人和被讯问人主观经验的判断,不是绝对公正无私的对象;审讯口语表达和文字记录速度的不对称导致笔录准确反映讯问全部过程的制作目的不可能实现;忽略审讯时人性正与邪激烈的对抗,使笔录成为冷漠的办案工具,这是笔录情理的缺失。消除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具体对策有:法定督办程序场中讯问笔录应达到足值文本的验收目标;为追求绝对客观真实“一路否定”的求证要求;法律意义综合评估覆盖下的讯问笔录制作目标、功能、操作的多元化真正体现讯问笔录是人创造并最终服务于人的要求时,消除讯问笔录的不确定因素,准确反映讯问全部过程的目标就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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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讯问笔录 断片式叙述 不确定因素 实证分析 |
文章编号: | 1672-2140(2004)02-013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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