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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重点归纳(五)
摘    要:1、法官的范围 法官的范围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不包括书记员、法警。2、担任法官的条件 法官法第9条的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二十三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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