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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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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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山小区等3个建没项目修改闽侯县南屿镇、七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107]2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136.3213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8.1035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闽侯县及南屿镇、上街镇等2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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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人民政府 闽侯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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