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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新党员质量,吉林省双辽市在总结多年发展党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明确规定,凡属在发展党员工作范围内失察、失管发生问题的,都要认真查处,追究责任。对各级党组织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要进行责任追究:(1)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伪造手续进入党内的;(2)本人没有提出申请,而被基层党组织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的;(3)发展对象对党认识差、入党目的不明确、信仰宗教或邪教而被吸收为党员的;(4)以支部委员个别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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