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方针。河南省和洛阳市都相应制定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于1996年10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作出了《关于实施依法治市工作的决定》。为了推动依法治市进程,我们市人大常委会除了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和普法教育外,狠抓了依法监督工作,加大了监督力度,提高了监督效果。我们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监督"一府两院"执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代表大会选举和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坚持任前把关,任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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