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人民陪审员日趋花瓶化的背景下,河南的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可谓开创了我国陪审制度改革之先河。争议声中的陪审团试点工作有序展开,逐渐深入,不但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陪审团成员库,而且将陪审团试点应用于刑事、民事以及行政诉讼,所处理的案件亦具有明显的服判息诉率高的特点。与此同时,因受制度、体制制约等因素的影响,人民陪审团尚没有充分发挥其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作用,还存在陪审团成员选任机制不健全、陪审团功能定位不明确、陪审团参审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亟待通过制度的完善加以解决,以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的路径,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并推动适合我国国情的陪审团制度在法律上得以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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