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存在无效理由时被告的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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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黑濑,雅志,魏启学,陈杰. 专利存在无效理由时被告的抗辩[J]. 电子知识产权, 2006, 0(8): 5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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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黑濑 雅志 魏启学 陈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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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日本协和专利法律事务所;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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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前言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如果发现专利存在无效理由,可以在侵权诉讼中采取什么样的侵权抗辩?在日本,一直以来,即使是在专利存在无效理由的情况下,实务中仍然是采用如下的权限分配原则1:“既然专利已经被授权,除非有确定的宣告授权无效的决定,否则效力不会当然丧失。通常法院是不能对专利是否适当、是否具有效力进行判断的。被诉专利侵权的被告也必须通过无效宣告决定来使专利无效。”2为此,在日本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存在无效理由时,被告往往会采用公知技术抗辩说(自由技术的抗辩说)、限定解释说、技术范围不确定说、当然无效说、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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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利侵权诉讼 无效宣告 被告 抗辩 分配原则 效力 授权 法院 |
Defendant's Plea when there is Reason for Invalidating the Pat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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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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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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