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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热点回眸
引用本文:田晓春.半月热点回眸[J].人民公安,2003(8).
作者姓名:田晓春
作者单位:本社电子版与资料管理部
摘    要:派出所所长兼任公司副总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报道,湖北省武昌区一派出所所长,在一家大公司干起了“兼职”——名誉副总经理。此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一段时间以来,企业家被杀、被伤案件相继发生。如何保证企业家的人身安全,为他们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成了摆在承担着“保一方平安”职责的公安部门面前的新课题。派出所所长“兼职”公司副总据称就是武昌公安分局的一个尝试。但是,该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副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公司是纳税大户,“纳税大户纳的税多,当然给它保障就应该多;谁做的贡献大,谁享有的待遇就越多”。这样的指导思想不能不引起人们的疑虑甚至担忧。 公安工作“重点”的标准,只能根据地区或部门治安环境的好坏程度来划分,不能单纯依据纳税数额的大小。那位兼职副总经理的派出所所长承认,如果发生一家纳税大户与一家普通企业同时报警,他肯定会先顾及纳税大户。同为“人民”,同样发案,纳税额较少或无力纳税的单位,却如此“名正言顺”地不被重视。“保一方平安”变成了“保纳税大户平安”,这岂不是大大偏离了人民公安的根本宗旨吗?此外,派出所所长兼职企业的副总经理有“公权介入经营”之嫌,易为日后的腐败埋下隐患。 新时期的公安工作需要探索与创新,但不能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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