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推进“枫桥经验”的法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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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景华. 论推进“枫桥经验”的法治化[J]. 公安学刊, 2008, 0(6): 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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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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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公安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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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枫桥经验”是国家法治在基层社会的具体实践,折射出朴素而深刻的法治原理,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内涵。“枫桥经验”虽是一个地方治理的经验,但是蕴涵着许多普适性规则,不仅在中国具有代表性,在世界范围内也具有普遍的应用价值。我省公安机关是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实践力量,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与深刻内涵,自觉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法治实践,努力推进“枫桥经验”的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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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枫桥经验” 法治化 |
Discussion on Strengthening Legalized Mode to theFengqiao Experi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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