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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偿付能力经济纠纷案件应予受理
摘    要:无偿付能力案件,是给付之诉中较为常见,又最为棘手的问题。如何处理无偿付能力的经济纠纷案件,从法学理论界到审判实践历来有较大分歧。笔者从经济审判工作的实际出发,就该类案件的几个问题,略陈一孔之见。一、无偿付能力经济纠纷案件的确认所谓无偿付能力经济纠纷案件,就是指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经济纠纷诉讼当事人,缺乏清偿所负债务的经济条件。有、无偿付能力,是审判人员在受理或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根据债务人的经济状况所作出的判断。无偿付能力是相对有偿付能力而言的,这种相对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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