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将检察长称作“老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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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进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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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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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些年来,常常听到不少基层检察干警动辄将本院正职检察长称作“老板”。这种称谓不仅流行于本院干警之间,甚至还延伸到某些与外单位联系、协调工作、调查取证及接待群众来访的场合。大家彼此心照不宣——“老板”就是某检察长的代称。笔者认为,将检察长称作“老板”实在不妥。“老板”是一种典型的民间非正式称谓,是纯粹的口语。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老板”是指私营工商业的财产所有者,也称掌柜的。从其词义上看,“老板”无不蕴涵着“产权私有,一人掌权”的味道,在相当程度上残留着半封建半殖民地时代的痕迹。现在,“老板”一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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