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安刑事立法的重要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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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缪世淮.完善公安刑事立法的重要步骤[J].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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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缪世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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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 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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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79年刑事诉讼法制定和施行以后,公安部于1987年制定和施行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正确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保证办案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199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作了重大修改,涉及到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管辖、侦查、强制措施、执行等各个环节。原《程序规定》与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存在很大差异,已不能适应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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