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坚决医治不习惯权力被监督的“健忘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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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及时.人大要坚决医治不习惯权力被监督的“健忘症”[J].人大研究,201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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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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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万州区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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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应当看到,在人大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的过程中,有关机关和部门在接受监督、重大事项提请人大决定方面,习惯性的"健忘"并非少见,如制定的有些规范性文件未报人大备案审查,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报告不事先征求意见,有些重大事项不经人大审查同意就决策实施,有的人事任免未事前通报介绍被任免人的情况等等。这样的"健忘",从表面看只是个程序遗漏的问题,但实质的问题是没有程序的正义就难有结果的公正,没有程序、制度的规范和约束某些权力就可能发酵膨胀而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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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常委会 监督权 健忘 权力 备案审查 规范性文件 人事任免 任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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