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犯罪死刑立法的理性思考——《刑法修正案(八)》第3条的理解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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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瑞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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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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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对老年人犯罪的死刑适用作出相关规定,但个别语句含义不够明确。文章从老年人犯罪死刑限制适用具有从轻处罚的依据入手,对老年人所具有的刑事责任能力,我国“矜老”的文化传统,司法实践中宽严相济的死刑政策背景等方面予以论述,并对“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等相关语句进行解读,提出对老年人犯罪死刑限制内容进一步修订、完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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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年人 犯罪 死刑 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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