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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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历《关于编制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的要求,为全面提高重庆市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编制《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有效推进这一工作,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预案》编制的日常工作。现将成员名单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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