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国家民事司法豁免
引用本文:黄良友.论国家民事司法豁免[J].求索,2010(3):136-138.
作者姓名:黄良友
作者单位: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07XFX018)
摘    要:国家民事司法豁免问题是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各国关于国家民事司法豁免的立法、理论和实践尚存在着分歧和争议。国家民事司法豁免的主体包括国家及其国家机关、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国家代表、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或者单一制国家的政治区分单位和其他经授权行使国家主权权力的机构或实体。当前,由于大多数国家已抛弃绝对豁免论,采纳了限制豁免论,国家民事司法豁免的范围并呈逐渐缩小的趋势。为了更好地处理国际民事司法豁免问题,我国应采纳限制豁免论,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法》,积极应对涉及国家及其财产的诉讼案件。

关 键 词:国家豁免  民事司法豁免  主体  范围  对策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