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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律师 为重点工程保驾护航
作者姓名:秋实
作者单位:《中国律师》记者
摘    要:2008年11月21日上午,中核集团福建福清核电站工程正式开工建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了开工仪式并宣布工程开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和福建省省长黄小晶等分别在开工仪式上致辞。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作为福清核电站项目的法律顾问,应邀派代表参加了本次开工仪式。

关 键 词:律师事务所  “阳光”  重点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护航  国务院副总理  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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