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和谐社会建设中地方政府的职能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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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尔忠.贫困地区和谐社会建设中地方政府的职能分析[J].甘肃理论学刊,2008,21(1):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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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尔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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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城市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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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摘要贫困地区是矛盾和不和谐因素的集中区。当前存在的各种不和谐因素,经济发展不均衡、收入分配不平衡、人口环境压力、城乡差异等,主要集中在贫困地区。而且贫困地区自身生态脆弱,自然条件差;经济落后,基础薄弱;城乡居民收入低,贫困人口集中;处于初期开发建设时期,矛盾集中;政府财政困难,统筹能力有限;农村教育落后,农民素质低。是构建和谐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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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贫困地区 和谐社会 地方政府职能 |
文章编号: | 1003-4307(2008)01-0021-05 |
修稿时间: | 2007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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