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湖北省的“两庭”建设所想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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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纪胜.由湖北省的“两庭”建设所想到的[J].人民司法,19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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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纪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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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我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湖北全省法院系统的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的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百分之八十的法院已建了审判法庭,建筑面积都在八百平方米左右。人民法庭的建设,也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面。现在全省的七百五十一个人民法庭中,巳有近百分之五十的人民法庭建起了办公、审判、接待、生活等配套用房,最大的近六百平方米,最小的也在二百平方米以上。其他人民法庭的建设,可望在今,明两年内全部建完。这对于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积极性,保证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案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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