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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起诉期限
引用本文:吴佩周.论行政起诉期限[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8(1):28-32.
作者姓名:吴佩周
作者单位:杭州商学院法学院 浙江杭州310012
摘    要:行政起诉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其不同于民事诉讼时效,它主要涉及到司法权对行政权监督的法定时间长度,是行政行为形式意义确定力及司法审查有限原则的反映,现行的司法解释是对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起诉期限规定的解释,而不应是一种创造甚至是改变,但念现阶段来说,其符合我国行政诉讼的国情,但这只能是过渡性的。

关 键 词:行政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  司法权  行政权监督  法定时间
文章编号:1009-1505(2003)01-0028-05
修稿时间:200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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