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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法与法解释--创建我国判例制度的探讨
引用本文:刘士国.判例法与法解释--创建我国判例制度的探讨[J].法学论坛,2001,16(2):40-50.
作者姓名:刘士国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本文阐述了判例的概念,论证了判例法是大陆法系的第二法源,是成文法必要的解释与补充,分析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案例形成了中国判例的雏形,有些案例已具判例性质,但并未形成真正的判例制度.本文认为,判例法产生的原因是由法官法解释的必要性决定的,而法官法解释的必要性又是由概念法学的衰落与自由法学的兴起、法解释目标的客观性、法解释自身的性质、现代市民社会的存在与发展、诉讼类型的变化等原因所决定.本文提出了进行审判制度改革、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判例委员会、编篡判例法律汇编等建议.

关 键 词:判例  判例法  法官  法解释
文章编号:1008-8003(2001)02-0040-11
修稿时间:2001年1月17日

Case law and the explan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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