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审查规范性文件并纠正违法行为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 ,是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方面 ,它与执法检查等法律监督方式一起 ,构成了法律监督的基本内容。近几年来 ,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开始重视审查规范性文件工作 ,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总体上讲 ,此项工作还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的一个薄弱环节 ,较普遍地存在着既不要求制定文件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 ,又不对收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有的即使审查 ,也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一句话 ,当前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还缺乏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这样做 ,不仅影响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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