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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上一次大规模的普法宣传──《御制大诰》的颁行
作者姓名:林明星
摘    要:《大明律》草创于吴元年(公元1367年)(1),更定于洪武六年(1373年),整齐平二十二年,至三十年(1397年)始领示天下。而《御制大诰》(下简称《大诰》)则是洪武十八年八月,在《大明律》屡诏座正过程中,“采辑官民过犯”的案例,编纂而成的法外之法。十九年三月又颁行《大法续编》,同年十一月颁行《大港三编》,二十年十二月又颁布了《大法武臣》。《大法》四编与《大明律》一样,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大明律》外的最重要法规。它体现了朱元障“刑用重典”的法律观点,是朱元津法制思想具体实践的总结。该法规条款文理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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