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政绩是领导者履职行政成效的综合反映,体现出他们的理想追求,关系着他们的公众认同和荣辱升贬,历来受从政者重视,为社会民众关注,也是党的各级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因此,政绩观实质上表现为一种功利观,集中反映出领导干部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人格修养,突出表现在对待个人得失和群众利益相互关系的态度上.有感于多年的实践体验,本文就县级领导干部政绩观与群众利益的融合问题作些初浅探讨.一、县级领导政绩观与群众利益观的统一性(一)把群众利益作为个人政绩的基本出发点,是党的宗旨性质所决定的.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再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党的宗旨和性质决定了群众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最基本的政治要求,是最高行为准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县级领导干部担负着领导建设好一个市县的历史重任,只有牢记党的宗旨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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