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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障散杂居少数民族的权益(一)
作者姓名:保定召
作者单位: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摘    要:我国的少数民族,除了大部分聚居在边疆和民族自治地方外,还有回、满、蒙古、苗、彝、瑶等民族约两千多万人散居、杂居在全国的城镇和农村。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是整个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散杂居的少数民族工作,根据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律,切实保障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平等权益,使散杂居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有了空前发展,人民生活有了较大改善。从立法上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国务院颁布了为数可观的法规,一些部委制定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从行政上看,国家建立…

关 键 词:散杂居少数民族  民族工作  宪法  法律保障  族籍  政治权益  宗教信仰  风俗  语言文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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