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行政执法人员”在刑法上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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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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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4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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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就是行政执法人员。理论上对行政执法少有明确、具体解释,对“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法学和刑法理论上均存在不同认识。如何准确界定它的范围,直接影响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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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人员 司法认定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3)06-0048-03 |
修稿时间: | 200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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