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七类案件”办理程序及其文书式样(试行)》问答(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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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耀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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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1.对乡(镇)党委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适用《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条“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的规定吗?答:《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条的规定是明确的,适用的对象是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是指《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中所规定范围内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具体是指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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