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探析
作者姓名:唐姝
作者单位:大庆师范学院,思政部,黑龙江,大庆,163712
摘    要:教师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主导,应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面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现状和问题,教师应通过课内实践教学与课外实践教学的统一来克服教学中的缺陷,使学生达到知情意行的统一,成为合格的人才。

关 键 词: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教学  主导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