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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诉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存款被冒领损害赔偿纠纷案
摘    要:原告:上海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利福,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绪荣、曾缨,新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交通银行海南分行。 法定代表人:全巨山,行长。 委托代理人:郭健君,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因与被告交通银行海南分行(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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