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代法治语境下公安执法的价值取向是公平正义。而公安执法正义反映的是实质意义上的民意。这就要求公安执法积极关注民意,正确回应民意,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认同执法结果,实现公安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需求,公安机关必须坚持能动执法,在处理执法与民意的关系时,既要保证民意能够被反映到公安执法中来,又要把握好民意对公安执法介入的限度。民意进入公安执法的程序设计和完善应该从社会民众的执法参与程序、媒体舆论与公安执法的互动程序及以法制化的程序设置拓宽公众舆论平台等方面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