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受害股民再也坐不住了,纷纷委托律师进行索赔。据有关报刊报道,近日中伦金通上海和北京两地律师事务所每天股民打来的咨询电话应接不暇,几十位股民还与该所签定了诉讼委托协议。在众多的来电咨询中,涉及最多的仍是亿安科技和银广夏的造假事件。除此之外,被状告的对象还涉及到大庆联谊、圣方科技、嘉宝实业、PT郑百文、金路集团等16家上市公司。一时间,证券民事赔偿案似有火山爆发之势,广大股民对《通知》引起的强烈反应,从另一面说明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制度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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